2024年11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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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7年百城千县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会议总结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8日作者:lx

  2007年度“百城千县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湖北省培训会议,在省司法厅、省律协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于2007年11月6-7日在湖北武汉举行。

  本次会议由湖北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协办。2007年11月6日上午在湖北省武汉大学医学部举行了“2007年百城千县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湖北省启动仪式”,湖北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曹诗权、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张粒、副会长岳琴舫、省律协秘书长刘建国、副秘书长张潇、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袁良明、副主任李春生、李艳楼、许高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以及全国律协未保委员彭和平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启动仪式,曹诗权副厅长、张粒会长、张文娟主任等领导做了重要讲话。

  曹诗权副厅长在充分肯定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所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和成绩的同时,也对我省律师继续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给予了重要指导,他指出,我们志愿律师不仅要一如既往的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要加强对工作的总结,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有强烈的法制思维、法制意识和牢固的法制理念,通过志愿者未成年人保护这一项工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进步,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志愿律师,要做好三点:(1)培养自身良好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2)广泛宣传和传播法律,借助各种载体和渠道,尤其是我们面对的未成年人,要强调对他们的法律宣传和教育。使未成年人这个群体,从小养成法制思维和法律意识。(3)要依法维权,依法办案。不能把自己的执业活动游离在法律之外;二是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办理任何案件,开展各种类型未成年人权益服务,都要注意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只能是社会稳定的稳定器,是社会和谐的润滑体,是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三是要强化和树立公益精神,广泛开展公益服务。

  张粒会长在会上也对全体志愿律师提出了殷切希望:一是要借这次培训的契机,把我省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志愿律师发展壮大起来,真正形成网络。要让每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都能通过这个网络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二是要广泛开展志愿律师进校园、进社区的活动。要通过我们的工作,让老师、家长及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不要让未成年人在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受到无辜的伤害;三是要与媒体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报纸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公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并通过媒体把我们为未成年人维权的声音传播开去,让广大公众知晓我们的工作,支持我们的工作,形成一个全社会都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四是要努力办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她要求每一个志愿律师不仅要兢兢业业、乐于奉献,更要充满爱心、细致入微,尤其是在办理未成年女童的性侵犯案件中,需要我们倾注更多的关爱和智慧;五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的专题研究与交流,尤其要与其他省市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加强联系与沟通,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开创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受全国律协未保委主任佟丽华的委托就全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现状和全国律协未保委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了专题发言。在发言中张主任着重讲到了地方律协和志愿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对地方律协和志愿律师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指导,鼓励地方律协和志愿律师结合实际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张主任还介绍了全国律协未保委正在开展的项目工作,鼓励志愿律师积极参与。引起了与会律师的广泛关注。

  启动仪式结束后,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林莉红教授为与会律师讲授了中国转型社会时期的公益诉讼。她着重就法律援助与民间法律援助、法社会学视角下的中国公益诉讼、诉讼法中拓展原告范围、就业歧视、政府法律援助范围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当前中国在公益诉讼中的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开拓了与会律师公益诉讼的视野,提高了他们对公益诉讼的分析能力,增强了他们对公益诉讼的社会责任感。

  11月6日下午,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做了关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讲座。张主任结合自己参与起草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经历和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从立法的背景、修订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以及与国外相关制度的比较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张主任同时指出,虽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很多方面已有了重大突破和创新,但在地方立法进一步细化方面仍有很大空间,希望各地律协未保委和广大志愿律师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实施细则的立法方面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培训过程中,张主任还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角度与方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与讲解。张主任还表示,全国律协未保委、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愿意为志愿律师提供更多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11月7日上午,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庭长童新就校园损害案件赔偿审理中的儿童保护做了生动的案例分析,并从法院审判环节律师如何开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向与会律师提出了具体要求,深受与会律师的好评。

  会上,江汉区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公室检察官林晓红讲授了检察起诉环节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保护问题。她主要从检察环节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如何进行司法保护的问题阐述了两高的具体规定,讲述了检察系统具体的操作办法,并与与会律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维权问题进行了交流。

  以上各位老师的授课,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这个主题进行培训,对与会律师是一次很好的教育。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培训给了他们很大的启发,让他们感受到身上的责任与义务,感受到了作为律师的良知与社会使命。

  会议结束时,省律协未保委副主任李春生做总结发言。李主任详细介绍了省律协未保委在过去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和为志愿律师提供具体支持作了详细说明。会议最后,省律协副秘书长张潇做了发言,他对全省志愿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与会律师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他要求:这次会议是一个能力建设培训会,也是一个研讨会,同时更重要的是一个动员会,主办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培训提高大家的认识、武装思想,利用培训的知识把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本次会议,我们还邀请了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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